青岛展览会上展台设计的基本原则(一)
展览会上展台设计的11个基本原则:
(1)和谐。许多人认为,在所有规律中,和谐是展台设计最重要的一条规律。展台是由很多因素,包括布局、照明、色彩、图表、展品、展架、展具等组成。好的设计是将这些因素组合成一体,帮助展出者达到展出目的。但万事都有一个度的把握,过于完美也就失去的意义。
(2)简洁。展台越复杂就越容易使参观者迷惑,就越不容易造成清晰、强烈的印象。一般人在瞬间只能接受有限的信息。观众行走匆忙,若不能在瞬间获得明确的信息,观众就不会产生兴趣。另外,展台复杂也容易降低展台人员的工作效率。
展品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摆放,次要产品可以不展示。展出公司往往以为数量能显示价值,因此大量堆放展品,在有限的空间堆砌展品效果其实最差。选择布置展品必须有选择,有所舍弃。
不要使用所有设计和布置手段。简洁、明快是吸引观众的最好办法。照片、图表、文字说明应当明确、简炼。与展出目标和展出内容无关的设计装饰应减少到最低程度。不要在展台墙板上挂贴零碎的东西,比如展览手册、小照片等。不要让无关的东西分散观众的注意力。
画蛇添足,有时是客户要求,有时是设计人自认清高坚持员则。学会换位思考,没有人愿意去欣赏一个自己认为过于逻嗦的作品。
(3)突出焦点。展示应有中心、有焦点。焦点选择应服务于展出目的,一般会是特别的产品--新产品、最重要的产品或者最被看重的产品。通过位置、布置、灯光等手段突出重点展品。咨询台也可以是焦点。声像设备也可以将参观者吸引到展台。为产生最大展示效果,应设计布置焦点,但是焦点不可多,通常只设一个。焦点过多容易分散参观者的注意,减弱整体印象,可以通过单独陈列、利用射灯等手段突出、强调重点展品。
有时,一个作品需要画龙点精之笔,展台设计也一样,也许需要一束光或一点不同的色调使个性富有活力。